“陽明公所言,在限額的數量上。具體以幾子為限,若要推行此策,還需細細斟酌。”
“只是某能有此想法,其根源,是想以制度之明法,以一視同仁的表,行再分配的里。”
“據某這兩月的觀察,江浙之地。尋常農戶之家,有田不過十畝。甚至還有很多人家,連十畝田都沒有。往往自家僅有田兩三畝,再佃主家數畝。”
“如此一來,去掉交給朝廷的賦稅、或交于主家的地租。其家庭年均可獲糧米,多在十五石上下。糧食的總量,決定著其家庭能養育子嗣的上限。”
“換而言之,以某觀來:這普通百姓人家,至多只能供養得起三至五子。若有三子,大多充裕、溫飽更是無竇;若有五子,只能說尚且可活得性命。無論子嗣男女,凡超五子,其糧獲便不足以供養其成人。”
“若陽明公覺得某想法中,以三子為限,過于苛刻。那也可將其放寬至五子,如此一來,最起碼在這黔首這邊,其生活不會受多大影響。”
“反之,這會限制豪富之家的超生。絕其納妾的念想,同時,因子嗣不再繁多,其家業之大,能平攤到每個人頭上的,也相對更多些。”
“這些錢貨,或可花在提高生活的質量;或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等等方向上。到時,商鋪小肆、塾院講師等等,都可從中獲益。”
“這些人有了從豪富人家流出的錢貨,其或買布帛、或吃茶聽書,生活悠然的同時,更能加速錢貨的流轉。使人人有錢賺、人人有衣穿...人人,都可有一立錐之地、一活命的營生。”
與王陽明的辯論還在繼續。
客觀來說,李斌不否認王陽明指出的問題。什么“過于追求高效,而忽視人心人情”等等...
單純從自己表述的想法中看,自己的確是那樣想的。
正如一千個人心中就會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樣。
在李斌的心里,官府的定位,就應該是一個鐵面無私的裁判形象。裁定糾紛、平衡市場等等...
人情固然重要,但它應該在立法層面發揮作用。在執行上,冷漠、或者叫不近人情,才應該是執行側官府機構的底色。
它就不應該講太多的人情!
但正如前世某張三老師那句話:法益是入罪的基礎,倫理是出罪的依據。
這個話,套用到當下的情景,那便是:
尊重效率至上原則,是李斌眼里行政的核心追求;尊重世俗民心、尊重客觀現實,是行政的基本框架。
當社會條件不滿足時,應當遵照當下的社情實況,來靈活調整行政的方式。這是確保平穩過渡,穩定發展的根基。
是以,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。
哪怕李斌打從話題開始,便沒有真正想過能在此時推行生育限制,也會在王陽明的論調發出后,繼續與其辯論。
同樣,辯論歸辯論。知道現在的社情不合適,李斌也迅速對自己論點中的約束條件,進行了妥協、放寬。
但這一次,王陽明關注的重點,卻早已不在那什么生育問題上了。
當李斌那涉及到資金流動效率的話說出來后,瞬間就讓王陽明雙眼瞪大。